(1)初试安排
|
测试专业或方向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考点咨询
电话 |
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
2月4-5日 |
2月6-7日 |
025-83758136 |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
2月12-13日 |
2月14-15日 |
0536-8271777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
2月2日-2月26日网报
2月27日现场确认 |
2月28日 |
022-23541338 |
|
2月2日-2月16日网报
2月17日现场确认 |
2月18-19日 |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键盘表演 |
2月2日-3月2日网报
3月3日现场确认 |
3月4-5日 |
舞蹈、表演、理论作曲 |
2月2日-3月9日网报
3月10日现场确认 |
3月11-12日 |
(2)复试安排
复试一律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进行,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9:00-16:00)到我校主校区报到,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各专业复试安排如下:
复试专业或方向 |
报到时间 |
复试时间 |
|
2月20日 |
2月21-22日 |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键盘表演 |
3月6日 |
3月7-8日 |
舞蹈、表演、理论作曲 |
3月13日 |
3月14-15日 |
五、录取原则
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专业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和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专业或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②除①以外的其他专业或方向:在文化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美术类高职专业原则上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则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六、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上述条件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
2.报名方式
(1)凡欲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①须于规定时间(见“四、考点设置”)登录招生信息网(http://202.113.96.55/)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②在打印的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并在确认处签名;③根据报考的不同专业在规定时间(见“四、考点设置”)持网报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当年艺术类考生证或所在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介绍信到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招生办公室办理交费、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如未能按时到现场确认,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2)在其他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当年艺术类考生证或所在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
如当地考点使用指定电子报名系统,则考生报名信息以考点提供的电子信息为准。
(3)报名考试费:初试150元/人(报考摄影方向另加笔试报名考试费100元/人)、复试200元/人。
(4)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电子报名时填写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我校各专业发放考生专业合格证以及录取时的依据;考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填报志愿时,所填志愿应与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表》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报名时间及地点见考点设置表;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考点设置表和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1.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按1:3-1:4(招生计划数: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根据考生志愿及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各专业或方向的合格分数线。
美术.设计类(摄影、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除外)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我校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适当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但有一定的分数级差。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发放合格证比例须控制在4倍以下,故我校将视报考情况对山东省考生单独划定合格线。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4月15日前可收到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也可于4月10日后上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3.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理工)招生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八、考生须知
1.学校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大趋势,实践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分离”的培养模式。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经过筛选,在夯实学科专业基础的同时,可免费修读教师教育学分,以使学生在获得坚实的学科专业知识的同时,获得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专门素养和技能。
2.对于不组织复试的专业或方向(即美术.设计类、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只允许考生参加一次专业测试,如考生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测试,则以分数最低的一次为准。
3.因部分省份规定本省考生不可在外省考点参加测试,如江苏、黑龙江等,请考生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了解此类政策,以免因违反规定而使成绩无效。
4.关于合格分数线的说明:合格分数线非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分数线将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
5.来源计划的制定:根据《教育部2009年做好艺术类招生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测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考生可查询所在省份公布的报考指南。
6.为了保证生源质量,录取时我校将结合考生报考情况划定英语成绩控制分数线,未达到规定分数线者将不予录取。
7.我校在外省考点不提供钢琴伴奏,请考生自备。
8.我校各艺术专业介绍、学院简介及常见问题解答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看。
9.天津籍考生必须在我校参加专业测试,凡在外省市参加测试者,其成绩无效。
10.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是我校的独立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4900余人。该院学生毕业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009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涉及艺术设计、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公关礼仪主持)、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和表演(声乐表演)。详情请查看津沽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学院网站:http://59.67.75.245/jingu/,咨询电话:022-23766422;022-23766704)。
九、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乘车路线:从天津站下车,乘50路到王顶堤立交桥原站换乘849或高峰专线8路。
从天津西站下车,乘公交52路至王顶堤立交桥站原站换乘849或高峰专线8路。
从天津北站下车,乘公交903路至王顶堤立交桥站原站换乘849或高峰专线8路。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公交车站斜对面)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
专业咨询电话:美术与设计学院(022-23767561);音乐与影视学院(022—23766609);
新闻传播学院(022—23766150);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202.113.9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