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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招普[2011]48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三、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违规违纪考生登记表(略) 四、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接受省外院校在豫设立校考考点的学校 五、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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