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全部结束。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从7月9日开始,共进行了7个批次的录取。
省内外2230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共计在我省录取新生53.6万人(不含对口招生和专升本),其中,本科录取29.1万人,专科录取24.5万人。
今年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正确领导下,在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省招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谢伏瞻省长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大力实施 “阳光工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优化服务,圆满完成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任务。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录取结果公正、公平,招生工作实现了“三个明显高于”的可喜目标:一是一本录取率明显高于往年,今年我省一本录取51572人,录取率为7.6%,高于去年1个百分点;二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招生计划增幅明显高于全国,今年下达计划1.67万人,增幅比去年提高11.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8%的平均增幅;三是专项计划达到2218人,增幅达到103.9%,我省贫困地区考生入学机会特别是上优质大学的机会显著增加。
今年我省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万人,实际录取29.1万人,明显高于计划数,共扩招7940人。尤其是全国重点高校在我省的招生数量有了较大突破:提前批录取38708人,扩招1837人。本科一批录取51572人,扩招2932人,其中,41所“985”高校扩招981人,67所“211”高校扩招823人,其他省外高校扩招623人,省内院校调增505人。本科二批录取119298人,扩招2096人;本科三批录取79029人,扩招1075人。今年本科三批录取很“热”,除部分学校征集志愿、个别高收费专业略有降分外,其余全都在线上完成计划,这是过去没有出现过的。
与此同时,今年我省在考生总数减少的情况下,专科层次录取24.5万人,完成原定计划的75%。
此外,我省专升本录取25342人;对口升学录取23145人;保送生、运动训练等单考单招录取19470人。
今年高招录取工作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招生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对招生录取工作高度重视,通过不同方式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7月19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谢伏瞻来到招生录取现场调研指导工作,听取了省教育厅、省纪委、省招办工作汇报,了解录取各环节的具体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笃运、副省长徐济超、教育厅厅长朱清孟等领导同志分别到录取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看望录取工作人员。省纪委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各有关部门及各新闻媒体也给与了大力支持。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使我省招生录取环境进一步优化,保障了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录取管理进一步规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录取工作手册》,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制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形成了科学、高效,既相互支持又互相制约的部门联动机制。对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规定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坚决杜绝违规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 ,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严格计划管理,调整计划原则上在批次投档前投放,一律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一律公开征集志愿。
三是监督制约进一步严格。省纪委、省监察厅派出专门人员常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与监督。对重要部位、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加强对录检大厅出入人员的管理,专设警卫,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录检大厅。加强对核心数据的管理,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数据安全。强化网络安全意识,不随意在网上传输重要信息。录取工作期间,一律不允许吃请或请吃。这些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了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批次及时公布各院校投档分数段;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有关信息;通过各地市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和“河南高招在线”平台为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服务,通过公益平台免费发送录取信息手机短信服务。录取过程中,省招办按照省领导“带着深厚感情,心里装着考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又想方设法用足、用好招生计划。由于录取工作公开透明,没有接到一起考生投诉。
五是招生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继续扩大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2013年试点招生高职高专院校达到39所。二是科学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适当调整本科三批划线比例。三是高职高专院校合批录取,扩大了考生选报志愿的空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层次一律不补录。省招办将在九月中旬统一安排专科层次补录,仍然通过征集志愿方式,实行网上录取。
招生是政府行为,任何院校招生都必须经过省招办进行网上录取。凡绕过各级招生部门擅自组织生源、不经省招办录取的,教育部一律不予承认,不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要进行制裁,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