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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文章来源:河大艺考原创 日期:2013-6-5
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1.网站免费查询。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6月25日零时开始查询高考成绩。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

  3.  发放高考成绩证书。考生应在省辖市 、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市、区)招办申请成绩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复核结果。复核只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4.声讯电话(9601166)查询。全省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5.招生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6.公益短信发布。省招办将通过10639639公益性短信平台,及时向已在报名时填写手机号的考生发布相关信息。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招生考试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省内各院校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院校网址、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地点均在省招办网站集中公布。

  3.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1)公布往年院校报考和录取情况统计信息;(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3)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4)在录取期间,公布院校生源情况和投档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5)6月29日,公布各个军队院校(包括国防生)、公安类、司法类专业面试、体检分数线,志愿报考这类院校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请自行带好所需证件直接按网上公布的地点和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

  4.《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1)公布各批各院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数;(2)各院校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网址等);(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http://gaokao.chsi.cn):是高校招生政务管理平台,也是高校招生宣传与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举办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

  我省今年网上咨询活动定在6月25日—6月29日,省、市招办和各高校均参加。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为了避免网络堵塞,上网咨询前,请先浏览咨询须知和各单位公告区及精华区发布的重要信息。

  6.热线咨询电话:13733880505,服务时间与网上咨询时间相同。仅收取正常通讯费用,无额外收费。

  7.现场咨询活动。6月25日—6月26日在郑州举办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省招办委托河南农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具体承办,免费为高校安排咨询场地,免费接待考生咨询。根据安排,在我省纳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在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市文化路95号)参加咨询;在我省纳入本科三批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在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郑州市花寨路中段,南三环与花寨路交叉口南500米)参加咨询。考生及家长凭准考证即可入场。

 五、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七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9日—7月14日录取: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公安类,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类,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

  2.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2日—7月14日录取。

  3.本科一批7月16日—7月22日录取: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参加该批录取的高校本科专业。

  4.本科二批7月25日—7月31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

  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5.本科三批8月3日—8月6日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及经我省批准在该批录取的高校本科专业。

  6.专项计划专科批8月7日—8月8日录取。

  7.高职高专批8月9日—8月16日录取:

  8.艺术类的录取安排(志愿填报在提前批):

  (1)艺术本科A段7月9日—7月16日录取。

  (2)艺术本科B段7月18日—7月22日录取。

  (3)艺术高职高专7月26日—7月31日录取。

  9.专升本和对口生的录取安排

  专升本7月9日—7月14日录取。

  对口本科7月16日—7月22日录取。

  对口专科8月3日—8月6日录取。

  六、 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

  今年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对口生和专升本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其它各批(艺术类除外)仍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其中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具体的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为: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一批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栏供考生填报:个别自主招生高校在提前批录取(未安排本科一批计划的),考生选报该类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除艺术外)、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和高职高专批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各批、段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同样是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本科一批、二批填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

  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中有些高校分专业方向公布计划。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一、二批为了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差别较大导致生源不均衡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考生选报志愿,提高投档的有效性,根据部分高校的要求,将同一高校专业之间学费差别较大的,按学费标准将专业分两类:一类为普通学费专业,另一类为较高学费专业。考生可根据自己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报高校相应类别的专业志愿。考生选报该类区分专业类别的高校志愿时,同一高校志愿栏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不能跨专业类选择,同意专业调剂的只在所报同一专业类内调剂;考生愿报同一高校不同类专业的,应在另外的高校志愿栏中选报该校另一类专业。

  与专业学费差别较大引起生源不均的情况相近,本科一、二批少数高校提出护理学类专业生源受限,与本校其他专业生源差别较大。因此,少数高校将护理类专业单列,考生选报该类单列专业要与选报同一高校的其他专业分别占用不同的高校志愿栏。

  七、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省招办按计划数120%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供高校审查录取。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八、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的问题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升本和对口生直接填报平行志愿,要考虑在高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其它批次(艺术类除外)的平行志愿是第二志愿,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起作用,所以考生应该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并注意在院校顺序上有一定梯度。

  平行志愿投档,分数容易扎堆,专业也容易扎堆,如果专业不服从调剂,就容易被退档。而一旦退档,就只有征集志愿的机会,如果高校计划都已完成,那连征集志愿的机会也没有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每个高校志愿可选5个专业,考生应将专业志愿适当分散,拉开档次,合理搭配,保持一定的梯度。同时,建议考生尽可能5个专业志愿都填,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九、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级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录取高校校章。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本科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还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应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确认。如经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县(市、区)招办查询的信息与通知书、确认表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即表明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

  十、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以下简称“档案”)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时间仓促延误。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办不向其提供档案。

  十一、考试要注意的事项

  考前,考生应劳逸结合,放松心情,注意饮食安全,保持良好状态,准备好考试用品和相关证件。考前一天持准考证察看考点、考场,并对外语听力设施进行试听。切记:考试时不要把手机、手表等通讯工具和计时装置带入考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属考试违纪行为,而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进入考场的属考试作弊行为。考点没有保管手机、手表等通讯工具和计时装置的义务。考场都配备挂钟,供考生掌握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时间信号为准。

  今年,我省在考试中要利用身份验证系统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具体做法是:考生进入考场时,在考场门口的课桌上放置有身份验证终端设备,考生坐在椅子上,先将身份证放在对应识别区,然后用高考报名时采集过指纹信息的手指(准考证上有提示)指肚部位按压指纹采集窗录入指纹,同时将面部正对摄像头照相。如读取的指纹信息与事先存储的信息匹配,则验证通过。如第一次指纹采集不成功或验证未通过,则用同一手指进行第二次采集,每个考生最多可连续采集三次。如三次验证均未通过,考生可先入场,待其他考生入场完毕后,再单独重新验证。实行入场身份验证的目的是防范考试舞弊, 给考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不影响正常考试。请广大考生平静对待,主动搞好配合。

  我省使用教育部命制的新课标试题,有关课目设置有选考题。答题前,考生要仔细阅读答卷上的注意事项,严格按要求答题。

  对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并通报其所在高校根据校规作出处理;对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县(市、区)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所有在考试过程和在招生其他环节的违规行为,均载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同时,提醒广大考生,我省高考考点全部设在标准化考场内,届时将开启视频监控和网上巡视系统。希望广大考生牢固树立“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摒弃侥幸心理,打消作弊念头。如果置考纪于不顾,不仅难以得逞,还将付出沉重代价。

  十二、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就应如期到校报到。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应有的一种负责态度。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剥夺了他人的升学机会。对录取后不报到的情况,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十三、高度警惕招生诈骗活动

  在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将会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其主要伎俩,诸如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或者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标榜或暗示可帮人上大学;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声称“低分高录”,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的考生进一本院校;炮制所谓“小计划”、“外省指标”、“内部指标”等借口哄骗;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甚至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介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钱,一切都可“搞定”。凡此种种,诈骗分子总是“能耐”无边,敢于“许愿”,他们往往以亲朋好友的面目出现,表面看,非常“诚恳热情”,实则图谋钱财。过去常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别人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今年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各种传言,防止陷入骗局。

  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并印发通告,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考生及家长识别、防范诈骗的能力。录取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对非法招生活动进行专项打击。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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